201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双证,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
发布日期:2018/9/11 11:25:58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PA教育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商务部共建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等多学科性经贸外语类国家重点高等学府,1997年入选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教育起步较早,海关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特色专业起始于1974年,是当时国内唯一拥有海关专业本科教育的高等学府;行政管理本科专业设立于1997年,是我国较早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之一。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授权资格。到目前为止,我校MPA教育已顺利走过了8年,现已成为全国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尤其是海关领域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迄今为止,我校已培养MPA 毕业生319人,在读MPA 研究生229人。
本项目定位于服务中国开放经济发展。有鉴于此,依托本校外语、外贸、国际法、管理等学科优势和高水平国际化办学特色,秉承40余年海关管理特色专业发展积淀,以学生职业发展——“三业并进”(事业忠诚-专业过硬-职业有操守)为导向,设置了两个专业方向: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和公共行政管理,海关方向与海关总署签订了“定向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公共行政管理主要面向政府涉外经济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1.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简称海关方向)
我校海关管理专业创建于1974年,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授予海关管理方向管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的学院。四十多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000多名海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近320名硕士研究生,这些毕业生目前大多成为海关系统的业务骨干,很多人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其中省部级领导3人,司局级领导30多人。2011年9月,我校与海关总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目前,海关系统MPA研究生已达280余名。
现面向全国海关系统招生,海关方向每年集中授课两个月,一般为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由海关总署组织统一报名。
2.公共行政管理(简称行政方向)
目前,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行政管理专业等6个二级硕士点,设有公共政策博士招生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开办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全国较早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重点高校之一。行政管理专业已经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420余名,他们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单位的专门管理人才。
公共行政专业面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级专门管理人才。其突出特点是关注政府的涉外职能,培养MPA学生熟练地运用政府涉外管理知识从事政府涉外行政事务、涉外经济事务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目前,我院有在校公共行政方向MPA研究生近150人,他们是分别来自中央党政机关、国家部委、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北京及周边地区企业的优秀学子。
公共行政方向以周末授课为主,有寒暑假。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
1.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2.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再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4.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5.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6.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7.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将继续组织2019年MPA提前复试,复试方案将于本月下旬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五、体检
体检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
1. 招生规模:74名,全日制名额6名,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 报考时考生应选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向。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具体详情可参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拟录取硕士考生确认就业方式、调档函抬头、录取通知书地址等信息的说明》)
3.全日制学费合计4万元,非全日制学费合计5万元(具体以北京市批复备案为准),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七、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2、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4493405 陈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633室
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