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在职法硕录取考生确认联系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5 22:08:10
1、确认“录取通知书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无误,“收件人”默认为本人,原则上不要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大民 转 张二民(收)。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写上“单位名称”。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写上“××小区××栋(楼、幢)、×单元×号。
通讯地址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可简写,如因简写造成不能及时收取录取通知书,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2、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3、如遗忘考生编号可点击下面链接凭身份证号查询:准考证号查询。
4、信息确认网址:http://gs.uibe.edu.cn/zznlqinfo。
5、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日,过期不候,逾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