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5/11/5 22:21:43
参加2014年10月份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的考生请注意,现将2014年10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第二批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资格:英语>=39分,167分<=总分<=180分的所有考生(如遇有考生放弃,则以序录取未调剂走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9-20日 每日上午9:00—11:30或下午13:30—17:00。
三、资审复试地点:诚信楼801研招办
四、复试方式:审核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
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复试登记表(登陆系统打印http://g.uibe.edu.cn/LK10036,交纳复试费);
3)资格审查表原件(经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另单独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5)本人中文简历一份;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
请将准考证原件、资格审查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中文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事先挂角装订,资审时留存研招办。
通过复试的考生,我办将适时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
1.在录取过程中,我校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或与我校提出的有关录取规定相违背的考生,我校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吉林地税局考生按要求打印复试登记表,准备好通知中要求的材料,提交至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基层工作处(130022),电话0431-85225062,联系人:陈宇新,具体要求由吉林地税局安排。
转自对外经贸大学研招办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