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翻译硕士(MTI)(日语口译、朝鲜语口译)招生简章(外语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1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年翻译硕士(MTI)(日语口译、朝鲜语口译)招生简章
一、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成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我校外语学院开展翻译教学已有多年的历史,逐步形成了从本科到研究生体系完整的、经贸特色和优势突出的翻译人才培养模式。80年代初我院日语专业就在全国率先设置了“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方向。2007年,我院与韩国江南大学开始合作招生亚非语言文学专业中韩同传方向研究生,成为全国首家中外联合培养中韩同声传译研究生的单位。至今已有8届毕业生,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中韩同声传译毕业生。经批准,我院自2012年开始招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院日语系和朝鲜(韩国)语系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同时两系聘请多位中外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师。许多教师曾为外国元首和使节来华进行国事访问时提供过口译服务,并出版了大量经贸类译著。此外,经过数十年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以及同传研究生的教学培养,积累了丰富的翻译学教学经验。在教学设备方面,我校拥有先进的数字化国际会议同传实训室、同声传译教室和语音实验室、机辅商务翻译实训室,学校图书馆和学院资料室翻译藏书丰富,多媒体视听网络以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先进,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培养目标与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外、汉双语基本功和较强的翻译实践能力,了解翻译学、跨文化交际、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政府外事机构等部门的翻译工作,培养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口笔译人才。
外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市场不同层次需求及学生的实际水平,设专业为:
1、日语口译(专业型)(专业代码055106),同声传译方向,拟招收27人,具体视生源情况增减。
2、朝鲜语口译(专业型)(专业代码055112),同声传译方向,拟招收27人,具体视生源情况增减。
全部课程主要由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外教师共同执教。学生修满全部课程、各课程考试合格,同时达到规定的口译实践时数并完成口译实习报告者,可获得MTI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口译专业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 日语翻译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13-翻译硕士日语,100分;③359-日语翻译基础,150分;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2. 朝鲜语翻译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16-翻译硕士朝鲜语,100分;③362-朝鲜语翻译基础,150分;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3. 参考书目:213、216、359、362、448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4.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
体检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1.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 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翻译硕士学制二年,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学费
专业
|
|
|
|
|
|
|
教材、食宿、医疗等其他各项费用自理;学费按学年收取,第一年收取全部学费的一半,第二年缴清全部学费。
|
|
|
十一、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十二、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转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