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1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双证,招收全日制、在职)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PA教育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共管理学院下设行政管理、海关管理、教育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公共经济等专业,集中了从事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师,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公共管理学院立足于贸大国际经贸、国际法和国际企业管理的学科特色,动员全校最优秀的师资力量,为MPA教育提供优秀师资保障。
公共管理学院的课程设计突出“外向型”的特色,培养能熟练运用外语、精通国际经贸业务、熟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公共管理人才,为MPA教育提供了扎实而全面的学科支持。学院致力于成为我国海关管理、公共行政管理等领域国际化MPA人才的摇篮。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分两个专业方向: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公共行政管理。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简称海关方向)
我校海关管理专业创建于1974年,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授予海关管理方向管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的学院。四十多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000多名海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近300名硕士研究生,这些毕业生目前大多成为海关系统的业务骨干,很多人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其中省部级领导3人,司局级领导30多人。2011年9月,我校与海关总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目前,在校海关系统MPA研究生已达130余名。
现面向全国海关系统招生,海关方向授课主要利用节假日期间集中授课,时间灵活。
2.公共行政管理(简称行政方向)
目前,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行政管理专业等6个二级硕士点,设有公共政策博士招生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开办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全国较早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重点高校之一。行政管理专业已经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400余名,他们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单位的专门管理人才。
公共行政专业面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级专门管理人才。其突出特点是关注政府的涉外职能,培养MPA学生熟练地运用政府涉外管理知识从事政府涉外行政事务、涉外经济事务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目前,我院有在校公共行政方向MPA研究生近120人,他们是分别来自中央党政机关、国家部委、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北京及周边地区企业的优秀学子。
公共行政方向以周末授课为主,有寒暑假。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
(2)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
2.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再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4.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5.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6.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7.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体检
体检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
1. 招生规模:76名,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 报考时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统一报名。待录取前另行进行学制方式和上课时间的确认,再选择填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全日制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住宿。申请非全日制攻读MPA,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3.全日制学费合计4万元,非全日制学费合计5万元(具体以北京市批复备案为准),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七、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2、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4493405 陈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633室
邮政编码:100029
转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